第七十五条

有效

接受委托提供物业服务的企业应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具备为业主提供物业管理专业服务的能力。

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