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章 房地产开发企业第十条有效企业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等,应当在营业执照变更后三十日内,向原资质证书核发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30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