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

有效

新闻出版部门应当完善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出版资助机制,优化优秀成果出版流程,支持有条件的哲学社会科学机构创办有国内外影响力的学术期刊。

哲学社会科学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出版资助措施,支持优秀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出版。

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