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

有效

自治县人民政府鼓励和支持山银花生产经营者和科研机构推动并参与山银花种植、加工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地方标准的制定工作。

鼓励和支持山银花行业协会及生产经营者制定严于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团体标准、企业标准。

地方法规 ·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