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

农业机械生产者应当依照《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组织生产,建立健全质量保障控制体系,对生产的农业机械进行检验,在产品显著位置标注出厂编号,执行产品出厂记录制度。

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