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城镇社区更新条例/第五章 保障措施第二十七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完善政策措施,深化制度创新,加大资源统筹力度,支持和保障城镇社区更新工作。住房城乡建设、教育、民政、卫生健康、文化广电旅游、体育等部门应当结合城镇社区人口变化等因素,及时调整教育、养老、托育、文化休闲、医疗健康、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的设置标准和要求,支持公共服务设施功能复合设置和用途转换。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