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工业固体废物管理规定第一条有效为了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管理,防治污染环境,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节约和合理利用资源,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地方法规 · 镇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8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