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有效

数据处理者开展个人信息相关数据流通活动的,应当采取相应的加密、去标识化等安全技术措施,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以及个人信息泄露、篡改、丢失。

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