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九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高速公路、公路渡口经营管理单位放行违法超限超载货运车辆驶入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每辆次二千元的罚款。

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