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有效

规划建设铁路、河道、渡槽、管线等各类设施涉及上跨、下穿或者并行于规划公路的,应当征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意见,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和相关规定的几何尺寸和净空要求。

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