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射钉器材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