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条

有效

鼓励商业银行建立聚焦科技企业信贷服务的风险控制和激励考核机制,创新科技金融产品,开展信用贷款和知识产权、股权、应收账款质押贷款等融资业务。

地方法规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