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条

有效

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应当适时修改或者废止有关法规。

法规的修改和废止程序,适用本规定的有关规定。

法规被修改的,应当公布新的法规文本;被废止的,除由其他法规规定废止该法规的以外,应当予以公告。

对现行有效的法规进行清理,可以采取集中修改或者废止的方式,对多部法规一并提出法规修改或者废止案。修改或废止的法规应当报送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地方法规 · 石嘴山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