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规定/第五章 法规的报批、公布、解释、修改和废止第四十五条有效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会同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研究拟订法规解释草案,由主任会议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法规解释草案经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由法制委员会根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进行审议、修改,提出法规解释草案表决稿。法规解释草案表决稿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并在法规解释通过后的十五日内报送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批,批准后由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地方法规 · 石嘴山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6月3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