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规定/第四章 法规案的审议表决/第一节 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表决法规案程序第二十五条有效主席团听取各代表团关于法规案审议情况的汇报。必要时,主席团常务主席可以召开各代表团团长会议,就法规案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也可以召集各代表团推选的有关代表进行讨论,并将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向主席团报告。地方法规 · 石嘴山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6月3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