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规定/第三章 法规案的起草和提出第十六条有效一个代表团或代表十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规案,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的意见,再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地方法规 · 石嘴山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6月3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