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城市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规范城市管理,提高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建设文明和谐、宜居宜业宜游的现代化滨海城市,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汕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