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

集中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推动供热领域智能化建设,实现智慧供热和信息化监管。

热经营企业应当建立智慧供热远程监控调节平台,实现热源、供热管网、热力站、用户端全流程数据动态监测与调控,推动供热行业节能降耗。

鼓励热经营企业引入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新技术,提升智慧供热水平。

地方法规 · 许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