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集中供热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集中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推动供热领域智能化建设,实现智慧供热和信息化监管。热经营企业应当建立智慧供热远程监控调节平台,实现热源、供热管网、热力站、用户端全流程数据动态监测与调控,推动供热行业节能降耗。鼓励热经营企业引入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新技术,提升智慧供热水平。地方法规 · 许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