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集中供热条例/第五章 应急保障第三十七条有效居民热用户室内供热设施发生漏水等紧急情况,影响公共安全或者其他热用户利益的,热经营企业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通知相关热用户,热用户应当配合抢修。地方法规 · 许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