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六条

有效

市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地方性法规、决议、决定,发布的公告,应当及时在西藏林芝网、林芝发布等媒体上公布,并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和林芝市人大代表之家微信公众号刊载。

地方法规 · 林芝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