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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芝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五章 选举、罢免和辞职

第四十六条

有效

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或者表决通过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依照法定程序产生后,公开进行宪法宣誓。宣誓仪式由主席团组织。

地方法规 · 林芝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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