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四章 工作报告的审议、计划和预算的审查第四十二条有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经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在执行过程中必须作部分调整的,市人民政府应当将调整方案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纲要和中长期规划纲要的审查、批准和调整,参照本章有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林芝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6月5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