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二章 会议的举行第十四条有效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前,召开预备会议。预备会议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每届市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预备会议,由上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预备会议的主要议程:(一)选举主席团和秘书长;(二)通过会议议程;(三)会议其他准备事项。预备会议选举主席团和秘书长、通过有关事项,由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地方法规 · 林芝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6月5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