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第五章 检验、检测第二十九条有效电梯应当经由依法取得相应许可的检验机构开展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电梯,不得使用。地方法规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