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律援助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十二条有效对在法律援助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