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农作物种子条例/第四章 服务与扶持第三十三条有效农牧业技术推广机构应当积极开展农作物新品种试验、示范、推广、跟踪评价工作,引导生产经营和使用绿色、优质、高产、抗病、抗逆性强的农作物新品种。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