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工会依法维护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的权利,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权益有关事项进行监督。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等组织按照职责依法维护农民工获得工资的权利。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