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河湖保护管理条例/第四章 河湖水环境保护与管理第三十五条有效河湖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制定河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河湖发生突发事件时,河湖管理机构应当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到达事故现场进行处置,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可能影响公共安全的,应当及时告知受影响的单位和公众,同时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30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