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第五章 扶持措施第三十五条有效市和区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农业机械维修服务体系建设,扶持社会力量及农业机械生产企业兴办农业机械维修服务站点,为农业机械的维修、保养提供便利。从事农业机械维修经营活动的,依法享受税收优惠。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30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