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有效

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利用东西部协作对口帮扶资源,进行技术交流、经验共享和成果创新,开展拉面产业项目合作。

积极探索跨区域对口合作新路径,推动拉面进机关、企业、学校、服务区、景区等区域,布局美食城档口,打造优质快餐、团餐、社区餐饮和特色餐饮。

地方法规 · 化隆回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