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藏族自治州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第二十二条有效自治州、县人民政府对学习、使用和发展藏语言文字做出显著成绩的组织和个人按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地方法规 · 海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8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