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市人民政府应当编制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采取严格的大气污染控制措施,在省人民政府规定期限内达到大气环境质量标准。

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