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传承弘扬沂蒙精神条例第四条有效传承弘扬沂蒙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激励党员干部群众弘扬光荣革命传统、赓续红色血脉,强化沂蒙精神在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山东篇章中的重要作用,并不断结合新的时代条件发扬光大。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