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条

有效

地方性法规解释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并载明下列事项:

(一)地方性法规名称以及需要解释的具体条款;

(二)主要争议内容及其理由;

(三)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机构认为需要了解的其他情况。

地方法规 · 邢台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