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地方立法条例/第七章 地方性法规的解释、修改和废止第四十九条有效地方性法规解释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并载明下列事项:(一)地方性法规名称以及需要解释的具体条款;(二)主要争议内容及其理由;(三)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机构认为需要了解的其他情况。地方法规 · 邢台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