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百泉泉域水资源保护条例/第二章 保护与治理第十七条有效市和有关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水功能区划水质标准,确定百泉泉域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及期限,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泉坑岸线整治等综合措施,逐步改善泉水补给区、径流区、排泄区水质。在百泉泉域保护范围以及岩溶强发育、存在较多落水洞和岩溶漏斗的区域内,不得新建、改建、扩建可能造成地下水污染的建设项目。地方法规 · 邢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