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条例第十六条有效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和回收非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十五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地方法规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28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