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旅游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七十条有效旅游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8月1日第六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