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规范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增强城市防涝能力,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衡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