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条

有效

司法鉴定管理实行行政管理和行业自律管理相结合。

司法鉴定行业协会在司法行政部门指导下,依据章程实行行业自律管理:

(一)协调沟通有关部门与会员之间的联系,研究、反映司法鉴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保障会员依法执业,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对会员加强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等的自律管理;

(三)开展业务交流和教育培训;

(四)配合司法行政部门处理对司法鉴定执业活动的投诉;

(五)按照行业规范、处分规则实施奖励和行业处分。

司法鉴定协会制定的行业规范、处分等规则,不得与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