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有效

鼓励和支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科技创新,促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研究开发与转化利用,提高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科技水平。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