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有效

旅游、住宿等行业的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推行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应当节约使用和重复利用办公用品,推行无纸化办公,减少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