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条

有效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根据国家的规定和本地实际情况,对自治县的各项开支标准、定员、定额,可以制定补充规定和具体办法,报省人民政府批准执行。

地方法规 · 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