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依托和支持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等教育资源为退役军人提供职业技能培训。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