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第二章 工程建设第八条有效兴建(含新建、改建和扩建)水利工程应当服从流域规划和区域规划。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应当适应当地的自然环境和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充分发挥水利工程的综合效益。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