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屯溪老街历史文化街区(以下简称屯溪老街)的保护、管理和利用,传承优秀历史文化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黄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