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四章 发言和表决第三十二条有效常务委员会通过的地方性法规、决议、决定和任免名单,依照有关法规的规定在《安徽日报》上公布,并及时在《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安徽人大网上刊载。常务委员会批准的地方性法规,由报请批准的机关公布。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