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四章 发言和表决第三十条有效常务委员会会议表决议案,采用无记名按电子表决器方式,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按表决器。如果电子表决系统发生故障,改用举手表决方式或者其他方式。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