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应当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协同推进拥军优属工作信息化建设,提升拥军优属工作服务能力和水平。

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