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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

有效

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从事不正当竞争,受到行政处罚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记入信用记录,并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公示。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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