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有效

会议审议议案和有关报告,一般由代表团全体会议、代表小组会议审议。必要时,经主席团常务主席决定,可以组织专题讨论。

主席团可以决定召开大会全体会议,由代表就议案和有关报告发表意见。

地方法规 · 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